《 合同法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 (中文)合同法 | |||||
(英文)CONTRACT LAW | ||||||
课程代码 | 2030174 | 课程学分 | 2 | |||
课程学时 | 32 | 理论学时 | 16 | 实践学时 | 16 | |
开课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适用专业与年级 | 秘书学专业 大二 | |||
课程类别与性质 | 专业与专业特色课 | 考核方式 | 考试 | |||
选用教材 | 自编教材,试用版 | 是否为 马工程教材 | 否 | |||
先修课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110014 (3) | |||||
课程简介 |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与社会主体的生活密切相关。合同法规范着市场主体的行为,确认市场竞争规则,维护着正常的市场秩序,是维系市场经济信用的法律手段,合同法是一切从事经济工作人员必备的法律知识。通过合同法的学习,学生可以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合同法的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总论部分主要介绍合同法总则内容,同时阐述了合同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合同的概念、性质、订立的内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分论部分主要根据《合同法》对有名合同的规定,阐述了几种重要的有名合同。 本课程可达到培养学生诚信至上、爱岗敬业品质的思政目标。 | |||||
选课建议与学习要求 | 《合同法》建议已先修法律基础的秘书学专业大二学生进行学习,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本课程概要阐述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秘书学专业的学生就业以及生活均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建议在在完成《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学习。 | |||||
大纲编写人 | (签名) | 制/修订时间 | 2023年12月 | |||
专业负责人 | 审定时间 | 2023年12月 | ||||
学院负责人 | (签名) | 批准时间 |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课程目标
类型 | 序号 | 内容 |
知识目标 | 1 | 应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撰写简单合同。 |
2 | 掌握基础的商务和管理知识。 | |
技能目标 | 3 | 了解文书基础知识,拟写合同文书和基本的诉讼文书。 |
4 | 能够在团队合作中主动遵纪守法:具备法律意识。 | |
素养目标 (含课程思政目标) | 5 | 爱岗敬业:了解与专业相关的合同法律法规,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遵守秘书职业规范,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 |
6 | 奉献社会:具有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 |
(二)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LO1品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涵养和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认同、厚植家国情怀、遵守法律法规、传承雷锋精神,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八字校训,积极服务他人、服务社会、诚信尽责、爱岗敬业。 ②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
LO2专业能力:具有人文科学素养,具备从事秘书或行政工作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 ①具有专业所需的人文科学素养。 |
LO4自主学习:能根据环境需要确定自己的学习目标,并主动地通过搜集信息、分析信息、讨论、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 ②能搜集、获取达到目标所需要的学习资源,实施学习计划、反思学习计划、持续改进,达到学习目标。 |
LO6协同创新:同群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做集体中的积极成员,善于自我管理和团队管理;善于从多个维度思考问题,利用自己的知识与实践来提出新设想。 ③能用创新的方法或者多种方法解决复杂问题或真实问题。 |
(三)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的关系
毕业要求 | 指标点 | 支撑度 | 课程目标 | 对指标点的贡献度 |
LO1 | ② | H | 5、爱岗敬业:了解与专业相关的合同法律法规,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遵守秘书职业规范,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 | 50% |
6、奉献社会:具有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 | 50% | |||
LO2 | ① | M | 1、应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撰写简单合同。 | 50% |
2、掌握基础的商务和管理知识。 | 50% | |||
LO4 | ② | M | 3、了解文书基础知识,拟写合同文书和基本的诉讼文书。 | 100% |
LO6 | ③ | M | 4、能够在团队合作中主动遵纪守法:具备法律意识。 | 100% |
三、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一)各教学单元预期学习成果与教学内容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能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单元二 合同的订立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掌握要约承诺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概念,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的理论;了解格式合同的概念特别是其特点,知道缔约过失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单元三 合同的效力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能够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同概念;了解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熟悉催告权与追认权制度;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其构成要件;掌握无效合同理论和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掌握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的理论,了解合同撤销和变更制度。 单元四 合同的履行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应当在全面理解合同履行原则的基础上运用其判断和处理合同争议。能够准确地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涵义和适用条件并对其立法目的和作用有基本的了解,并注意其适用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单元五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掌握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合同保全的方式;掌握定金、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五种合同担保适用。 单元六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掌握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及法律后果,了解合同变更即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以及了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后由谁承担相应的财产责任问题;掌握合同转让的基本内容、条件和法律后果,了解合同转让所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以及变化后引起的财产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单元七 合同的终止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应全面地了解合同终止的概念和原因,准确地掌握法定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应在清楚区分清偿、提存、混同、抵销、免除各种合同终止原因的基础上,具体地把握其各自的适用条件和要求。 单元八 违约责任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种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承担的概述、程序及内容;违约责任免责及补救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单元九 买卖合同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学员应当全面、重点掌握买卖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及风险负担,买卖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定;特种买卖的含义。了解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特种买卖的法律规定。注意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单元十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学员应当全面并重点掌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简单了解供用水、气、热力合同。 学员应重点理解并掌握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撤销、特殊赠与的种类及含义。了解赠与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注意赠与合同的订立形式。 应当掌握借款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供款合同的基本内容;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注意本章内容和《商业银行法》的关系。 单元十一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学习者应当掌握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租赁合同的内容及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在学习中注意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关系;注意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地产法》及《土地管理法》的关系。 在学习中注意比较融资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及一般租赁合同的关系。 单元十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了解承揽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以及承揽合同的特殊条款;重点掌握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定作物的留置、风险的承担,明确加工承揽合同的种类。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性质和种类;明确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单元十三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掌握运输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了解运输合同的种类;理解运输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明确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和免责条件。 理解技术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注意技术合同的种类和其特点;掌握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了解保管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和种类;明确保管合同的效力。 了解仓储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理解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掌握仓储合同的特殊条款和效力。 单元十四 委托合同、行纪和居间合同 通过三章内容的对比学习,把握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掌握他们相互间的区别;了解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二)教学单元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课程目标 教学单元 | 1 | 2 | 3 | 4 | 5 | 6 |
单元一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 | √ | √ | |||
单元二 合同的订立 | √ | √ | √ | √ | ||
单元三 合同的效力 | √ | √ | √ | |||
单元四 合同的履行 | √ | √ | √ | √ | ||
单元五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 √ | √ | √ | √ | ||
单元六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 | √ | √ | √ | ||
单元七 合同的终止 | √ | √ | √ | √ | ||
单元八 违约责任 | √ | √ | √ | √ | ||
单元九 买卖合同 | √ | √ | ||||
单元十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 √ | |||||
单元十一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 | √ | ||||
单元十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 | √ | ||||
单元十三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 √ | √ | ||||
单元十四 委托合同、行纪和居间合同 | √ | √ |
(三)课程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
教学单元 | 教与学方式 | 考核方式 | 学时分配 | ||
理论 | 实践 | 小计 | |||
单元一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1 | 1 | 2 |
单元二 合同的订立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1 | 1 | 2 |
单元三 合同的效力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2 | 2 | |
单元四 合同的履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2 | 2 | |
单元五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1 | 1 | 2 |
单元六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1 | 1 | 2 |
单元七 合同的终止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真实情境教学法 | 作业、提问 法庭旁听 小结评价 | 1 | 3 | 4 |
单元八 违约责任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真实情境教学法 | 作业、提问 法庭旁听 小结评价 | 1 | 3 | 4 |
单元九 买卖合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1 | 1 | 2 |
单元十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1 | 1 | 2 |
单元十一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1 | 1 | 2 |
单元十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1 | 1 | 2 |
单元十三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1 | 1 | 2 |
单元十四 委托合同、行纪和居间合同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提问 | 1 | 1 | 2 |
合计 | 16 | 16 | 32 |
(四)课内实验项目与基本要求
序号 | 实验项目名称 | 目标要求与主要内容 | 实验 时数 | 实验 类型 |
1 | 法庭旁听 | 1)组织学生到上海市各法院旁听民事法庭庭审过程,了解民商事法律的基本知识;2)完成法庭旁听小结。 | 6 | ④ |
2 | 角色模拟 | 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回答教师就所给材料提出的相关问题,在课后各自撰写相应司法文书并提出法律意见。 | 4 | ④ |
3 | 合同的谈判与文本草拟 | 在一个给定的模拟商业交易环境下,要求参与的同学通过协商谈判,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本。 | 6 | ④ |
实验类型:①演示型 ②验证型 ③设计型 ④综合型 |
本课程采用诊所式教学法,使得学生能够身入其境的解决法律问题,因为法律案件没有标准答案,所以这样能够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也会采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每一位学生都去旁听法庭,对法律能够有直观的感觉。 在日程教学过程中,将在课程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诚信、公正、法治等核心价值在合同法中的重要地位。使学生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遵守秘书职业规范,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培养学生诚信至上、爱岗敬业品质。 结合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如何体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具有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 |
总评构成 | 占比 | 考核方式 | 课程目标 | 合计 | |||||
1 | 2 | 3 | 4 | 5 | 6 | ||||
1 | 40% | 期末测试 | 25 | 20 | 20 | 25 | 10 | 100 | |
X1 | 20% | 作业及课堂互动 | 30 | 20 | 30 | 20 | 100 | ||
X2 | 20% | 中期大作业 | 30 | 30 | 30 | 10 | 100 | ||
X3 | 20% | 法庭旁听成果评价 | 40 | 30 | 30 | 100 |
评价标准细则(选填)
考核项目 | 课 程 目 | 考核要求 | 评价标准 | |||
优 100-90 | 良 89-75 | 中 74-60 | 不及格 59-0 | |||
1 | ||||||
X1 | ||||||
X2 | ||||||
X3 |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