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 法律基础 | |||||
Introduction to Law | ||||||
课程代码 | 2030247 | 课程学分 | 2 | |||
课程学时 | 32 | 理论学时 | 16 | 实践学时 | 16 | |
开课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适用专业与年级 | 秘书学 大一 | |||
课程类别与性质 | 专业选修课 | 考核方式 | 考试 | |||
选用教材 | 《法学概论》,吴祖谋、李双元主编, 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 是否为 马工程教材 | 否 | |||
先修课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110014 (3) | |||||
课程简介 | 《法律基础》是秘书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的主要规定,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一般法律问题,初步培养学生基础的法律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 本课程可达到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学生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政目标。 法律基础课程在文秘课程中的重要性还表现在它同其他课程的联系上,例如,经济法部分同经济学、企业管理、会计学等课程密切联系;行政法部分同行政学、管理学相互依存。 | |||||
选课建议与学习要求 | 本课程是专业基础性选修课程,建议秘书学专业一年级学生学习。学习法律基础,应以一定的哲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为基础,同时,为学习其他有关课程或法律课程奠定法学知识基础。因此,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时间原则上应放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公共基础课之后或同时开设。 | |||||
大纲编写人 | (签名) | 制/修订时间 | 2023年12月 | |||
专业负责人 | (签名) | 审定时间 | ||||
学院负责人 | (签名) | 批准时间 |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课程目标
类型 | 序号 | 内容 |
知识目标 | 1 | 基于法律判断,应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阐释自己的观点。 |
2 | 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认知,维护心理健康。 | |
技能目标 | 3 | 收集、处理信息,调查研究,能够应用法律知识,辅助领导确定相关的决策目标。 |
4 | 拟写基础法律文书 | |
素养目标 (含课程思政目标) | 5 | 明确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
6 | 能够在团队合作中主动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具备法律意识。 |
(二)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LO1品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涵养和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认同、厚植家国情怀、遵守法律法规、传承雷锋精神,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八字校训,积极服务他人、服务社会、诚信尽责、爱岗敬业。 ②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
LO2专业能力:具有人文科学素养,具备从事秘书或行政工作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 ①具有专业所需的人文科学素养。 |
LO5健康发展:懂得审美、热爱劳动、为人热忱、身心健康、耐挫折,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②心理健康,学习和参与心理调适各项活动,耐挫折,能承受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 |
(三)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的关系
毕业要求 | 指标点 | 支撑度 | 课程目标 | 对指标点的贡献度 |
LO1 | ② | H | 5、明确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 50% |
6、能够在团队合作中主动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具备法律意识。 | 50% | |||
LO2 | ① | H | 1、基于法律判断,应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阐释自己的观点。 | 40% |
3、收集、处理信息,调查研究,能够应用法律知识,辅助领导确定相关的决策目标。 | 30% | |||
4、拟写基础法律文书 | 30% | |||
LO5 | ② | M | 2、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认知,维护心理健康。 | 100% |
三、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一)各教学单元预期学习成果与教学内容
通过学习,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认识法的本质、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规律,了解并掌握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为学习以后各章奠定理论基础。 专题二 宪法 通过学习,掌握宪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懂得如何遵守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专题三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通过学习,了解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认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了解行政程序和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 通过学习,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认识行政诉讼的审判组织极其受案范围和管辖,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掌握行政诉讼程序。 专题四 刑法 通过学习,了解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掌握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认识犯罪构成,认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了解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掌握量刑原则和刑罚的规定。了解并掌握我国常见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专题五 民法 通过学习,了解我国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掌握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等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婚姻家庭法、财产继承法等的主要规定。 专题六 刑事诉讼法 通过学习,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基本任务,掌握刑事诉讼管辖和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认识刑事诉讼证据和刑事强制措施。 专题七 民事诉讼法 通过学习,掌握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管辖以及民事诉讼参加人的有关规定,认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了解民事诉讼证据,掌握民事诉讼程序。 |
(二)教学单元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课程目标 教学单元 | 1 | 2 | 3 | 4 | 5 | 6 |
√ | √ | √ | √ | √ | ||
专题二 宪法 | √ | √ | √ | √ | √ | |
专题三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 √ | √ | √ | √ | √ | |
专题四 刑法 | √ | √ | √ | √ | √ | |
专题五 民法 | √ | √ | √ | √ | √ | |
专题六 刑事诉讼法 | √ | √ | ||||
专题七 民事诉讼法 | √ | √ |
(三)课程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
教学单元 | 教与学方式 | 考核方式 | 学时分配 | ||
理论 | 实践 | 小计 | |||
专题一 法学基础理论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4 | 2 | 6 |
专题二 宪法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2 | 2 | 4 |
专题三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2 | 2 | |
专题四 刑法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真实情境教学法 | 作业、提问 法庭旁听、小结评价 | 2 | 6 | 8 |
专题五 民法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真实情境教学法 | 作业、提问 法庭旁听、小结评价 | 2 | 6 | 8 |
专题六 刑事诉讼法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2 | 2 | |
专题七 民事诉讼法 |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 作业、提问 | 2 | 2 | |
合计 | 16 | 16 | 32 |
(四)课内实验项目与基本要求
序号 | 实验项目名称 | 目标要求与主要内容 | 实验 时数 | 实验 类型 |
1 | 法庭旁听 | 1)组织学生到上海市各法院旁听法庭庭审过程,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程序,切身感受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增强法律意识; 2)完成法庭旁听小结;3)交流互动。 | 10 | ④ |
2 | 角色模拟 | 根据典型案例,模拟律师、检察官等不同角色,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及表达能力 | 2 | ④ |
3 | 读书报告 | 借阅法律及相关专业图书,收集、统整、研读图书材料,分析、归纳、提炼,完成读书报告。 | 4 | ④ |
实验类型:①演示型 ②验证型 ③设计型 ④综合型 |
法律基础课程旨在将法律知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法律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权利与义务等,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使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总评构成 | 占比 | 考核方式 | 课程目标 | 合计 | |||||
1 | 2 | 3 | 4 | 5 | 6 | ||||
1 | 40% | 期末测试 | 30 | 10 | 30 | 30 | 100 | ||
X1 | 20% | 作业及课堂互动 | 20 | 20 | 20 | 20 | 20 | 100 | |
X2 | 20% | 中期大作业 | 30 | 40 | 30 | 100 | |||
X3 | 20% | 法庭旁听成果评价 | 20 | 20 | 30 | 30 | 100 |
评价标准细则(选填)
考核项目 | 课 程 目 | 考核要求 | 评价标准 | |||
优 100-90 | 良 89-75 | 中 74-60 | 不及格 59-0 | |||
1 | ||||||
X1 | ||||||
X2 | ||||||
X3 |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