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摄影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3-07-01浏览:1389设置

   一、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实训项目做好硬软件、场地等准备工作,确保实训的进行;

   二、学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衣冠不整、或穿拖鞋、背心者不得进入实训室。任何人均不得携带任何食品、茶水、饮料进入实训室;

   三、学生必须按要求进入实训环境,根据实训项目检查实训设备,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规定的操作与训练;

   四、实训结束后学生应关闭设备电源,清理桌面与场地,整理好仪器设备与物品,经实训教师复查认可后方可离开;

   五、如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者,按学校有关制度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实训结束后,教师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实训记录表》;

   七、实训室管理人员负有对实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实训室防火防盗及组织学生进行实训室清理打扫的责任,以保持良好的实训环境。


返回原图
/